国检京肥函[2011]29号
有关企业:
2010年中心对NY 1106-2006《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标准进行了修订,新标准NY 1106-2010于2010年12月23日发布,2011年2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标准取消大量元素型的I型和II型,即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固体产品技术指标为腐植酸≥3.0 %,大量元素≥20.0 %;液体产品技术指标为腐植酸≥30 g/L,大量元素≥200 g/L。
针对同时登记大量元素型的I型和II型的含腐植酸水溶肥料产品,且已经获得登记证的企业(名单见附件),提出如下规范要求。请各相关企业对已获证的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型的I型和II型产品进行合并(剂型相同、登记技术指标中元素种类相同),请于2011年12月31日前提出合并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中心将按照NY 1106-20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标准进行规范,合并适宜范围,被合并的登记证将被注销。
附件: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