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要求,加强肥料管理,促进肥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部决定对部分肥料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不再在农业农村部登记,改为备案。...
查看详情 >紧急部署第4号台风防御工作
查看详情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等75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现批准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0年第5号
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56号公告
查看详情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是落实统一实行农业执法要求、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文件,2020年版《指导目录》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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