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GB 2763—2026在合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的基础上 ,新制定残留限量370项、修订23项。新版标准共规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等585种农药的10749项最大残留限量,实施后将为指导农业生产科学用药、提升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国际贸易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GB 2763—2026全面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新增限量依据科学数据研究制定,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生产、科研、消费、管理等各有关方面及社会公众意见。二是突出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新版标准中蔬菜、水果相关限量标准占总数的56.6%,为进一步加强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提供依据。三是注重限量与检测方法协调配套,新增14项覆盖参数更全、品种更广、灵敏度更高的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执行效力。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网 原文链接:https://www.moa.gov.cn/xw/zwdt/202602/t20260226_6481721.htm,仅行业政策学习、信息分享,不代表本公司经营建议;全文未修改、未删减,内容权威解释权归发布机关。若官方认为转载存在不当使用,请联系我司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