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和银保监会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强指导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培育一批饱含乡土情怀、具有超前眼光、充满创业激情、富有奉献精神,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力争到2025年,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100万以上,基本实现农业重点县的行政村全覆盖。
《意见》提出,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乡村产业振兴目标,重点扶持返乡创业农民工、鼓励入乡创业人员、发掘在乡创业能人,壮大农村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提升农村创新创业层次水平。
《意见》强调,要强化资金扶持,按规定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和各类基金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办的企业。保障创业用地,要求各地在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做好农村创新创业用地保障。加大人才支持,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为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及其所需人才妥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加强创业培训,支持有意愿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探索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提供灵活便捷的线上线下培训。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和专家顾问团。优化创业服务,支持县乡政府设立农村创新创业服务窗口,开通网页专栏,提供一站式服务。建设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园区
和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组建农村创新创业联盟,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帮助返乡入乡人员顺畅创业。
《意见》要求,各地要把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就业大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建立健全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指导服务,搞好监测调度,落实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同向发力,聚力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任务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