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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肥料和土壤调理剂农业行业标准审定通过
阅读 1788  ·  发布日期 2012-12-23

近日,农业部组织专家审定通过了由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主持制修订的10项肥料和土壤调理剂农业行业标准,其中的9项为新制定标准,1项为修订标准。这些与肥料登记行政审批相关标准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肥料登记管理的技术水准,对规范和引导肥料和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和施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涉及产品的标准共有3项。《中量元素水溶肥料》标准将与已颁布实施的4个水溶肥料标准一并,形成涵盖大量、中量、微量营养元素及有机成分的水溶肥料产品标准体系。《农业用硝酸铵钙》和《农业用改性硝酸铵》产品标准的颁布实施,将会给予硝酸铵类产品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使生产企业更有效地发挥我国特有的资源和地域优势,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涉及缓释肥料和土壤调理剂的标准共有5项。缓释肥料和土壤调理剂产品原料工艺复杂,管理难度大,是现阶段肥料登记评审的重点。《缓释肥料登记要求》对缓释肥料定义、范围、原料、试验效果、产品和安全评价、以及释放特性试验方法等进行了明确。《缓释肥料效果试验及评价要求》和《土壤调理剂效果试验及评价要求》将成为科学评价产品试验效果的技术依据。此外,还有2项方法标准,即《土壤调理剂磷、钾含量的测定》和《土壤调理剂钙、镁、硅含量的测定》。

此次审定通过的标准还包括《肥料三聚氰胺含量的测定》和《液体肥料包装技术要求》。其中液体肥料包装技术要求增加了包装可回收标志,将袋装和瓶装产品最少包装限量统一规定为不小于100毫升,增加了最少包装内允许有分量包装要求等。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作为农业部肥料登记受理机构和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组挂靠机构,从事肥料登记受理和检验工作,研究国内外肥料管理法规、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技术要求,为肥料登记行政审批进行技术评审把关。作为国家认可检验实验室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期从事土壤、肥料、植株等植物营养领域的检验测试工作;承担多项国家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了解国内外肥料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信息,参与国家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修订。

近年来,中心把技术创新和高效管理放在工作首位,跟踪研究国内外肥料行业发展动态和特点,了解行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关键。在肥料登记技术体系的建立方面取得了重要研究成果,涉及水溶肥料登记技术体系、肥料有毒有害成分限量研究、磷矿和钾矿资源的利用,以及缓释肥料、土壤调理剂、肥料增效剂等产品的登记技术要求等内容。在肥料执法方面,中心制订的技术规范成为指导地方肥料监管的指导文件。中心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实验条件和仪器设备,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检验队伍,工作基础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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