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农业部办公厅同时印发关于《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议定事项》的通知(农办农【2010】12号)和《规范统一省级肥料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农【2010】20号)。农业部在2010年年始即发布两个肥料登记管理的规范文件,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9]2号)精神的重要举措,显示出农业部对推进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力度和决心。
《议定事项》是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针对肥料的特殊性,以及近些年肥料发展的新特点,研究确定出的肥料登记申请、受理和评审的具体要求,是各级肥料登记管理部门把好肥料安全性、有效性和适宜性审核关的重要依据,也是引导企业创新,促进肥料资源合理利用和开发的有效保障。《指导意见》在明确肥料登记的种类、通用名称和标准、严格登记资料要求、组织生产企业考核、审核登记肥料的安全性、规范登记证格式和内容、简化肥料登记证备案手续、发布肥料登记信息、做好省级超范围登记产品清理工作、对超范围登记产品实行过渡期管理等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执行要求,意见的出台无疑是对2009年农业部规范省级肥料登记工作的持续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