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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有机水溶肥料重新审核登记工作结束
阅读 1537  ·  发布日期 2013-11-05

有机降解物作为肥料使用不是新话题,但国内外商品化有机降解产品因其原料来源不同、生产工艺各异、所含成分各具特点而使这类肥料管理相对复杂得多,检验成本高。上世纪90年代农业部开始登记的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和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属于有机类水溶肥料产品,而“有机水溶肥料”作为肥料通用名称登记是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施行后。

针对有机水溶肥料生产工艺问题,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2010年)明确“有机水溶肥料没有完备的有机废弃物降解生产设备和条件,仅将原料经过简单工艺混配加工制成的产品不予登记”。为了做好有机水溶肥料登记管理,六届六次会议(2012年)提出“对于获得登记证的该类产品进行原料工艺和登记指标重新登记审核,其结果将提请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不符合登记评审要求的登记证将不予续展”。

2011年12月,结合海藻酸检验方法研究,中心对49个以海藻为原料的已获证有机水溶肥料进行了重新检验。2012年4月,中心向144个有机水溶肥料登记企业发出了“关于农业部有机水溶肥料重新登记审核的通告”,要求企业重新提交登记申请和样品。截至2013年3月,中心共收到120多个重新审核有机水溶肥料样品,并完成了重新检验工作。

为了有效开展工作,于2012年6月和7月,中心分别组织召开了两次重新登记审核管理工作会议以及海洋资源农用技术与产业发展研讨会,以海洋资源(海藻、虾蟹壳、低值鱼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参加了会议;同时还开展了壳聚糖检验方法研究。2012年9月和2013年4月,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肥料评审组六届七次会议和七届一次会议,分别对海藻、壳聚糖、低值鱼、聚天门冬氨酸为主要成分的获证有机水溶肥料进行了重新审核,其中23个产品限期不予续展登记。

2013年6月,第三次农业部有机水溶肥料登记审核企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涉及44个以腐植酸铵、腐植酸钾、糖蜜、有机酸及其它有机降解物为原料生产的获证有机水溶肥料,30余家企业代表和业内专家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10家企业做了有关产品质量管理和应用效果情况介绍,中心通报了农业部有机水溶肥料重新审核登记和跟踪管理有关要求及工作进展,中心工作人员同与会代表就产品原料来源、生产工艺、技术指标、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稳定性等进行了一对一的交流讨论,为重新审核评审提供依据。

2013年 9月,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肥料评审组七届二次会议,对94个以海藻、虾蟹壳、腐植酸铵、腐植酸钾、糖蜜、有机酸等为原料的获证有机水溶肥料进行了重新审核,其中35个产品限期不予续展登记。会议明确,有机水溶肥料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工艺创新能力和加工技术条件,保证原料持续稳定供给,安全高效利用原产地资源(包括经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资源),防止废弃物再次排放造成二次污染,完善企业管理制度。登记证上应标注主要原料,并依据评审结果标注有机质、pH值、水不溶物和评审通过的其它指标。海藻酸和壳聚糖测定值作为登记评审的技术指标,暂不予以标注。技术指标(包括有毒有害元素)按照水溶肥料登记标准方法或认定的方法进行检验。聚天门冬氨酸产品列为有机水溶肥料登记管理,限制混配肥料养分,登记证上应标注聚天门冬氨酸、pH值和水不溶物等指标。

有机水溶肥料重新审核登记的重点是对简单混配工艺、检验结果差异大、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产品进行清理,工作历时三年。肥料登记建立的跟踪管理机制还将针对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研究制订相关措施,使登记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同时,鼓励企业有效利用有机资源进行技术改进创新,建立良好规范质量管理体系,逐步提升有机水溶肥料的整体质量水平,使其成为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肥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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